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已经被载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行政审判是依法行政的保障,两者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实现依法行政,如何保障行政审判功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以及怎样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就相关问题谈一点认识。一、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的基本观念改革实质是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由人治转向法治,同样是治国思想和治国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在这场变革中,必须抛弃中国历史数千年的人治传统观念,潜心学习和借鉴西方法治文化的先进理念,认认真真对待法治,对待依法行政,对待行政审判。决不可以将法治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为了对外交往,应付西方国家的面子上的需要。搞形式上的法治,实质上的人治,不仅不能适应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中国加入WTO等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还会将法治的美好理想在人们的心目中彻底摧毁。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靠的是以人文主义为核心的文艺复兴运动形成的一系列崭新思想作为先导;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都是马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