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XX幼儿园教师住宿管理规定为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住宿教师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教师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 房舍管理第一条 教师宿舍是本园向教师提供的一种无偿待遇,并由本园承担因教师在本园住宿所额外产生的水电等实际费用,其目的是为了使教师能有更多的精力致力于幼教事业。教师住园时,获得房号、床位批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第二条 教师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主管领导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第三条 教师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本园的宿舍分配、调整和收回决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任何家具和设施。第四条 教师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等,必须在离园前办理退宿手续,经主管领导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园手续并在3日内搬离教师宿舍。第二章 内务管理第五条 宿舍值日教师由所有住宿教师每周轮值担任,负责当日住宿教师的宿舍卫生检查,监督教师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六条 每天早晨上班前住宿教师应自查宿舍区及宿舍门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