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省能源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申请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当场或 1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省能源局相关业务处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说明理由 。委 、 局领导决定依法在受理之日起 1 2 个
2、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决定 。( 不含评审 、 公示时间 )通知申请人 向社会公布组织专家评审 , 项目审批前公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出具批复文件备注: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2 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时间。项目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资料,30 个工作日另计,逾期未完成需要重新报批) 。承办机构:煤炭产业发展处、电力产业发展处、新能源产业发展处、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12(煤炭处) 、62952318(电力处) 、62952326(新能源处) 、62952329(油气处)监督电话:0551-62952
3、31022、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行为的处罚承办机构: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29监督电话:0551-6295231033、上报国家核准的能源类项目初审流程图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申请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当场或 1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
4、省能源局 相关业务 处 审查作出不予转报的书面决定 , 说明理由委 、 局领导决定依法在受理之日起 1 0 个工作日内 ,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能源局 。通知申请人作出准予转报的书面决定 , 出具转报文书组织专家评审 , 修改完善相关资料承办机构:煤炭产业发展处、电力产业发展处、新能源产业发展处、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12(煤炭处) 、62952318(电力处) 、62952326(新能源处) 、62952329(油气处)监督电话:0551-6295231044、对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投资计划)的初
5、审流程图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申请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当场或 1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省能源局 相关业务 处 审查委 、 局领导决定依法在受理之日起 2 0 个工作日内 ,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能源局 。作出不予转报的书面决定 , 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作出准予转报的书面决定 , 出
6、具转报文书备注: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承办机构:煤炭产业发展处、电力产业发展处、新能源产业发展处、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处(油气管道保护监管处) 、综合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12(煤炭处) 、62952318(电力处) 、62952326(新能源处) 、62952329(油气处) 、62952306(综合处)监督电话:0551-6295231055、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流程图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邮寄申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窗口申请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 予
7、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当场或 1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 ,不予受理 ,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 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 1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省能源局 电力产业发展 处 审查作出不予行政审查的书面决定 , 说明理由委领导决定通知申请人 向社会公开作出准予行政审查决定 ,出具审查意见承办机构:电力产业发展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17监督电话:0551-6295231066、年度节能发电计划的编制下达流程图会同有关部门对下一年度用电需求作出预测听取各市 、 电网企业 、 发电企业对年度计划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年度发电目标及增长率会同省物价局等部门按照保障电力供应 ,保障电价稳定 、 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拟定全省节能发电计划局领导审签后会签有关部门下达执行承办机构:电力产业发展处服务电话:0551-62952318监督电话:0551-6295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