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领导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xxxxx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严格管理,促进领导人员廉政勤政。第三条 廉政谈话由各级行党委统一领导,各级行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第二章 廉政谈话的谈话人、谈话对象、分类和方式第四条 廉政谈话的谈话人为各级行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第五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为各级分支行行领导、行长助理、部门领导。第六条 廉政谈话分为一般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履职谈话。第七条 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也可以是集体谈话。第三章 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一节 一般廉政谈话第八条 一般廉政谈话,是指上级行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与下级行主要负责人或领导班子成员、行长助理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