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化本存在于中原地区已发现的考古学文化中,然而在经历了十多年的激烈论争之后,仍未得到确定。二里头文化作为探讨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其属性如何,依然存在不同意见。其中西亳说是主要的一派,笔者对该说思考再三,发现一些难以理解的问题,在此提出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为什么同一类型分属夏商如果不与夏商二代相联系,仅从考古学文化上考察,二里头类型一至四期属同一文化并无太多争议,即使把它分为两段,认为前段属夏,后段属商的学者,也大都承认该文化早晚一脉相承,性质无异。如:一、二期间断界者认为一、二期之间的关系与二、三期之交的情况一样,有密切联系,文化是同一的;二、三期间断界者认为二里头文化有一组独特的器物群,是一种有一定特征和作风的古代文化,既不属于河南龙山文化,也不应简单地归人商文化;三、四期间断界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从形成到尾末是一种单一的考古学文化体,是一个完整历史阶段发展过程的产物。然而,当一涉及到夏商二代及其文化时,该文化就被一分为二,分属夏商两种文化了。到底二里头类型是一种文化还是两种文化?夏文化与商文化有无本质上的不同?这是疑问之一。如果二里头类型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