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版 号:E更改号:0记录号:防火安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消防主管部门对装修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维护本物业的消防安全经自愿同意,确定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为本单元物业区域防火责任人,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及遵守以下装修防火安全责任,违者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一、 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时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防火责任人,并将防火工作方案(包括防火安全措施、火灾应急方案)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以确保装修施工期间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二、 业主/使用人外包或自承的二次精装修工程,需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装修使用材料的检测证明、防火安全措施及防火安全负责人名单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同时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如未按消防主管部门要求自行设计装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使用人及装修公司负责。三、 业主/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由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