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1年度格力电器售后服务补充协议书甲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售后服务管理中心 乙方(服务网点):丙方(经销商):为完善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格力产品售后服务水平,甲乙丙三方签署本补充协议。一、 服务处理1、 丙方将自身销售的所有格力产品售后事宜交由乙方负责,不得将此项工作委托乙方以外的服务网点承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丙方售后工作,冻结其所有安装维修费用。2、 乙方须对自身批发或零售及丙方前期销售的格力产品售后服务负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元至1000元)/次的违约金。3、 乙方异地安装的格力空调严格按管理手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包修期内按厂部规定时间负责修理。如乙方因故无法自行解决,可出具委托书,委托我客户服务中心解决,并同意支付该台空调安装费的30%违约金(安装原因造成修理单位无法结算,另支付费用)。4、 甲方停结安装费和维修费的网点,乙方不得代结其安装费和维修费,否则甲方对乙方收取全额代结金额的违约金。5、 乙方安装和维修甲方产品时,必须粘贴服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