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管 理办法的通知 黑建安 201229号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哈市松北区住 建局 :现将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 O 一二年八月七日黑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规 范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行为,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安全监管,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新建、 改建、扩建、拆除活动(简称建筑活动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 分包单位;从业人员是指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 人员等。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不良行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