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我国监管实践出现的进行,着重从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重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充实金融法制机构等方面提出加强金融监管的法律对策。关键词:金融监管;WTO;法制化(一)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法律成因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金融资产管理条例、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金融监管责任制等,依法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实现了三大转变,即监管思想由单纯重视合规性监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转变;监管范围由市场准人转向包括市场准人、运营监管及市场退出在内的全程监管;监管方式由单纯运用现场检查转向现场与非现场综合运用。但是,的金融监管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我国金融业稳健运行和持续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监管基础设施较差,了金融监管作为一个系统整体运作的效果。二是缺乏一个、高效运作的风险预警系统,难以全面、准确预测某一地区或一家金融机构早期出现的风险性苗头,往往不能准确、及时采取早期纠正措施。三是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包括对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