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WTO协定/冲突规则/其他国际法 内容提要: 冲突规则的作用在于决定哪些国际法规范应优先适用。但是,WTO协定本身没有包含处理WTO法与其他国际法之间关系的一般冲突条款,但又不能机械地适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0条,且难以有国际公法的冲突规则适用的空间。DSU第32和192条根本不构成一条冲突规则,而是作为对WTO涵盖协定的过于宽泛的解释的一种制约或限制。处理WTO法与其他国际法之间关系的冲突规则隐含在DSU第71、72、11和191条的规定之中。从上述冲突规则可推断,WTO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争端解决法律适用系统,从而排除了实体的其他国际法规则的适用。 WTO协定对WTO法与其他国际法的关系很少涉及,它没有包含明确规定其与已经存在的其他国际法之间关系的一般冲突条款。由此产生了一些相应的问题,其中有,如果遇到WTO规则与其他国际法规则存在冲突,能否适用国际公法中的冲突规则,比如后法规则和特别法规则解决可能的冲突;WTO法,尤其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中有没有隐含一些处理这类可能的冲突的规则;如果有,哪些DSU条款隐含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