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赔礼道歉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法律责任 道德责任内容提要: 侵权责任法延续了 民法通则的规定,将赔礼道歉作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之一种。从赔礼道歉责任承担方式在我国的产生来看,其有一定的历史时代原因;但在现代法的背景之下,该种责任承担方式不仅在理论上争议颇多,而且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问题重重,其作为一种责任承担方式的合理性值得怀疑,将其从法律责任还原为道德责任实属必要。依照社会大众最朴素的理解和认识,所谓赔礼道歉,是指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对他人利益造成妨碍或损害后,体认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向对方表示歉意进而请求对方原谅的一种情感表达行为。这种情感来源于人在道德上的内疚感或者说负罪感,最终源自人的良心。1通过赔礼道歉对自己先前的行为进行 “补救”,进而在道德上、良心上寻求解脱,“获得一种令自己满意的自我界定”(注:在世纪年代早期,高夫曼从社会学的角度指出了道歉的社会动因,他认为道歉是一种补救性交换形式 ( ),当一个人已经或将要侵犯他人的利益或活动范围,或者他发现自己将要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或者以上两种情况兼而有之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