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组织犯罪以其对社会巨大的危害性和整体冲击性,已成为世界各国立法、司法机关和刑法理论研究者所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有组织犯罪的活动和危害已逐渐突破一个国家的范围。如何改革和完善立法与司法、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并从理论上探讨有组织犯罪的刑罚惩治问题,已成为各国所共同关注的焦点。一、我国有组织犯罪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我国的有组织犯罪,起源于旧社会的帮会。(注:参见康树华主编:当代有组织犯罪与防治对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第7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于各类黑社会组织进行了大规模的严厉打击,短短几年内便使得猖獗的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销声匿迹。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有组织犯罪的各种雏型-结伙犯罪和团伙犯罪增多。根据中国警方公布的数据,从1986年到1994年,中国查获的犯罪团伙数量,已由3万多个发展到20万个;其成员也由11万余人发展到90万人。个别地区重大(及特大)刑事案件的7080%是犯罪团伙所为。(注:转引自孙茂利:中国有组织犯罪的原因分析与趋势预测,青少年犯罪研究1996年第1011期。)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