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接收的申报材料清单序号 材料名称 适用范围1 毕业生材料清单(收原件) 所有人2 接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呈报表(收原件) 所有人3 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收原件) 所有人4学历及学位证书(申报时已毕业的收复印件,验原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报到时验原件,不收复印件)所有人5 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收复印件) 所有人6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章) 军事院校毕业生和深圳生源中专毕业生7 地方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学校章) 军事院校毕业生8 配偶户口簿及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配偶为深户的人员9 随迁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随迁子女的人员10 随迁子女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申报的随迁子女年龄在 1620 周岁且仍在中学就读的11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报异地随迁的人员12 结婚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人员13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离婚、再婚或配偶再婚的人员14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说明:1. 按材料清单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左上角对齐、装订。2.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3 年度用人单位(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南 。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