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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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 海 市 工 程 建 设 规 范城市轨道交通 乘客信息系统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of urban rail transit(报批稿)主编部门:批准部门:施行日期: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4 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形成。规范编制组基于国家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为编制

2、依据,结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乘客信息系统(N-PIS)建设指导意见(STB/TX-010005-2011) ,开展了相关调研,总结了上海轨道交通多年来在乘客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结合多年来相关科研成果和系统网络化建设管理的特点,并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形成了本规范。该规范为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提升智慧城市等要求,为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乘客信息系统健康并有序发展提供支撑。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总则、术语、系统组成、系统设置、系统功能、系统接口、系统性能、其他。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一直得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和专家的关心和指导,在此

3、表示衷心感谢!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桂林路 909 号一号楼;邮政编码:201103) 。主编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局、上海申通轨道交通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直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洪翔 张立东 郑燕燕 孙煜 李炜 顾正宜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系 统 组 成 .33.1 系统架构 .33.2 系统构成 .34. 系 统 设 置 .44.1 业务设置 .44.2 通道设置 .44.3 设备设置 .44.4 软件设置 .65 系 统 功 能 .7

4、5.1 基本功能 .75.2 COCC 级系统功能 .85.3 OCC 级系统功能 .95.4 车站级系统功能 .106. 系统接口 .126.1 COCC 级 .126.2 OCC 级 .126.3 车站级 .136.4 车载级 .137. 系 统 性 能 .147.1 系统性能要求 .147.2 可靠性指标 .147.3 设备硬件要求 .147.4 兼容性要求 .158. 其 他 .16规范用词说明 .17引用标准名录 .18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System Composition .33.1 System Framewo

5、rk .33.2 System Structure .34. System Setting .44.1 Service Setting .44.2 Channel Setting .44.3 Hardware Setting .44.4 Software Setting.65 System Function.75.1 Basic Function.75.2 COCC .85.3 OCC .95.4 Station .106. System Interface .126.1 COCC.126.2 OCC .126.3 Station .136.4 Train.137. Sytem Perform

6、ance .147.1 Basic Requirement of System Performance .147.2 Reliability Index.147.3 Hardware Requirements .147.4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158. Others .1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17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811. 总 则1.0.1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是为轨道交通乘客和运营管理者提供各类信息,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服务质量的信息服务系统。为统一乘客信息

7、系统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乘客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既有系统的改造、扩建在技术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本规范执行。1.0.3 乘客信息系统是以轨道交通网络实时运营状态信息为核心的信息系统,是市民、轨道交通乘客与运营管理者,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者等获取各类轨道交通信息的数据源。1.0.4 乘客信息系统是为全路网运营管理者提供各类运营信息、运营状态等,保证运营安全,提升运营服务质量的信息系统。1.0.5 乘客信息系统应以多种信息发布手段为乘客及运营管理者提供全方面的各类信息,包括运营信息、出行信息、服务类信息等。1.0.6 乘客信息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辅助

8、运营指挥的手段之一,为提高和评判轨道交通网络运营服务质量提供辅助手段。1.0.7 为提高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服务质量,应对乘客信息系统进行集成化设计,设置网络化乘客信息系统。1.0.8 乘客信息系统的建设应重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1.0.9 乘客信息系统应采用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和设备,并合理利用已有的设施,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10 乘客信息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用性等特性。1.0.11 乘客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软件开发、建设和使用,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 语2.0.1 乘客信息系统 Passenger Info

9、rmation System (PIS)面向轨道交通单线运营建设,以计算机系统及多媒体网络技术为核心,以车站和车载显示终端为媒介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务的系统。上海轨道交通开展网络化运营,实施网络化乘客信息系统,简称 N-PIS。2.0.3 网络运营协调中心 Comprehensive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COCC)在轨道交通网络中,负责整个网络级日常运营协调监控与应急指挥工作的所在地。2.0.4 线路控制中心 Operation Control Center(OCC)在轨道交通网络中,负责线路级日常运营监控、调度、指挥和管理等工作的所在地。2.0.5 三色运营状态 T

10、ricolor Operating Status (TOS)绿色运营畅通状态,表示车站和列车持续提供正常服务;黄色运营拥挤状态,表示乘客出行效率或运营服务能力下降;包括轨道交通系统设备部分功能障碍处于维持运行状态、列车延误、车站限流措施等;红色运营中断状态,表示乘客出行路径阻断或运营服务设施设备关闭;包括列车严重延误或停止、站点运营服务故障或关闭状态。2.0.6 信息化通信服务平台建立以软交换技术为核心的统一通信服务平台,整合语音、即时通信、会议视频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轨道交通网多媒体交互的公务通信功能,并有效衔接无线宽带系统的接入。33. 系 统 组 成3.1 系统架构3.1.1 系统应根据

11、轨道交通特点,实现路网级应用、线路级应用。系统应包括路网级核心系统、线路级系统等。3.1.2 系统架构自上而下,采用“ 路网 COCC 级中心-线路 OCC 级中心-车站/ 车载级”进行物理分级,实现分层信息处理、发布。3.1.3 路网 COCC 级与线路 OCC 级通过网络级信息传输系统进行通信承载;OCC级与车站/车载级通过线路级通信传输系统、车地无线网络进行通信承载。3.1.4 系统应具有信息接收能力,在 COCC 级、OCC 级系统通过内部和外部接口获得客流、行车、车辆、关键设施设备、票务、地铁电视等的各类数据,综合分析、处理。3.1.5 系统应具有多媒体、媒介的信息显示及推送能力,通

12、过车站/ 车载级的各类显示终端进行主动显示,通过信息查询终端、移动终端等进行被动查询和主动推送。3.1.6 线路级系统与车站/车载级系统宜与广播系统实现系统融合。3.2 系统构成3.2.1 系统应包括路网 COCC 级系统、线路 OCC 级系统、车站/车载级系统。3.2.2 路网 COCC 级系统宜包括路网级核心平台、播控子系统、广告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处理子系统、媒体编辑子系统、接口子系统、网管终端等。3.2.3 系统应通过信息传输系统承载进行数据交互。44. 系 统 设 置4.1 业务设置4.1.1 路网 COCC 级系统应完成各类数据的收集处理、编辑、存储和下发、审计等工作,并实现对

13、路网所有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功能。4.1.2 线路 OCC 级系统应完成接收路网 COCC 级系统下发的数据,并通过适当处理,转换为本线路的数据,下发至车站/车载子系统。4.1.3 车站/车载子系统应完成接收线路 OCC 级系统下发的数据,并通过适配器传送至前端显示终端进行显示,及交互式查询终端进行数据查询。4.1.4 系统架构应符合二级安全等级防护要求。4.2 通道设置4.2.1 系统应以基于以太网的网络架构为主要通信通道,组成路网 COCC 级-线路OCC 级-车站/车载级的三层拓扑结构。4.2.2 路网 COCC 级系统至线路 OCC 级系统应承载在网络级信息传输系统。线路OCC 级系统至车

14、站 /车载级系统应承载在线路级信息传输系统。4.2.3 车站级系统至各显示、查询终端宜采用星型拓扑,宜采用光信号传输方式。4.3 设备设置4.3.1 COCC 级系统设备宜包含以下配置:1. 核心平台主要承担各类信息的收、处理、编辑以及发布功能,宜配置核心服务器、视频流服务器、咨询服务器、操作员工作站、播出控制工作站等设备;2. 播控子系统主要承担各类节目的录制、定期直播、应急直播、策划演播、录音等功能,宜配置直播摄录及编辑设备等;3. 数据管理子系统主要承担存储、管理类型的数据。宜配置存储服务器、磁盘阵列等设备;4. 处理子系统主要承担对收集数据的过滤、筛选以及处理。应配置各类服5务器等设备

15、;5. 媒体编辑子系统主要承担对视频、音频的编辑处理。应配置非线性编辑设备、视音频切换矩阵、编解码设备、视频流服务器、播出预览装置等;6. 广告子系统主要承担广告的编辑、审核及发布功能,宜配置非线性编辑设备、编辑录像机和屏幕编辑预览装置等设备;7. 接口子系统主要承担系统与路网级内部生产系统,以及外部系统的数据传送。宜配置前端处理器等设备;8. 系统应提供系统安全保障,具备信息安全处置能力,需配置路由网关、防火墙、网闸、入侵检测等设备;4.3.2 OCC 级子系统主要承担接收线网 COCC 级下发的视音频内容,与线路级行车 ATS 信号的合成与发布,以及线路级人工信息发布等功能。宜配置中心服务

16、器、视频流服务器、线路网管工作站、线路播出工作站、视音频切换矩阵、视音频编解码器、存储设备等。4.3.3 车站级系统主要承担接收线路级中心子系统下发的视音频内容,并发布至各类终端。应配置各类工业级播放控制器设备、终端设备。4.3.4. 车站终端应采用工业级设备,应包括:1. 车站每侧站台终端显示设备数量不宜少于 6 块。地下车站宜采用平板显示屏,高架及地面车站宜采用点阵式显示板;2. 车站站厅终端显示设备数量不宜少于 4 块,终端显示设备宜设置在自动售票机上方。车站站厅宜设置多媒体触摸查询设备;3. 换乘车站及易出现大客流的车站出入口宜配置终端显示设备。换乘通道两端宜配置终端显示设备;4.3.

17、5 车载子系统宜配置车载控制器、车载无线接收终端、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显示终端等。显示终端宜包括工业级平板显示设备、LED 发光显示板等。4.3.6 COCC 级系统与 OCC 级系统使用的服务器应采用冗余热备。4.3.7 现场级播放控制设备应采用工业级设备。64.3.8 显示视频信号的终端显示设备应采用高清信号,显示设备尺寸不宜低于 40寸,应配有伴音扬声器、远程控制接口,在满足性能要求前提下,选用低功耗产品。4.3.9 输出高清视频信号的终端显示设备,应整体采用光纤传输方式。前端解码机顶盒可采用插卡式,与终端显示设备整合。4.3.10 点阵式二极管终端显示设备,应采用不低于双基色显示模块。

18、宜配置感光亮度调节装置。4.3.11 终端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4.3.12 所有车载设备应满足 IEC61373 震动测试标准,具备长期震动正常工作的能力,所有接口应采用抗震动脱落结构。4.4 软件设置4.4.1 系统软件应采用正版、稳定运行的操作系统。4.4.2 系统平台应配置软硬件结合安全措施,包括防火墙、防病毒软件、冗余数据备份等。4.4.3 系统应在中心和车站设置不同级别网络管理软件,可以对系统运行状态实时监视,出现不同等级的故障时会有不同的提示及告警,方便运营维护人员迅速定位故障及排除故障。4.4.4 系统平台应提供二次开发接口,易于扩展升级能力。4.4.5 系统应提供基于网页、推送移动终端平台的信息接口能力。4.4.6 所有乘客信息终端,应具有远程网管功能,具备将故障信息上传至各级网管终端,以及进行远程设备维护管理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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