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图书馆管理制度 1. 图书馆开放 时间,每 周一 五 上午 8: 0012: 00; 下午 2: 30( 3:00) 5: 30( 6: 00); 2.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编 、上架 图书、音像制品、杂志和报纸等; 3. 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及时更新 数据库的 有关数据并做好技术维护、检索、统计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4. 图书馆工作人员要保管好本馆财产,注意防火、防盗、防虫,工作不得掉以轻心; 5. 建立 完善的 图书目录索引卡片 系统 ,有关资料要及时保存到计算机,方便查询; 6. 图书馆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 7. 密切配 合医疗
2、、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做好咨询、检索 等信息服务 工作。 8. 凡院内职工 、研究生、实习生、进修生 必须遵守图书馆 一切规定,持借书证 (或胸牌) 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方可离院 ; 9. 读者 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 的数量 ( 3 本 /次) 和时间 ( 2 个月,可续借一次) ,图书馆阅览 室内 的 当(月)年 报刊、工具书或其他资料,不得 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 ; 10. 读者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 ,否则按规定赔偿 原书或按原书价的 2-10 赔偿,期刊则 按全年价格赔偿 ; 11. 读者带来的软盘等在本馆计算机上使用时,要服从本关馆有关规定,本馆工作人员有权利对其所带软盘等进行杀毒或格式化,确保本馆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因读者使用不当,造成图书馆电脑设备损坏或系统崩溃者,交医院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定赔偿 。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图书馆 201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