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858630 上传时间:2018-11-0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西南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2006 年 6 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方法,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师是教学工作参与的主导,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第二条 为了维护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使教师更好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二章 基本规范第三条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2、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第四条 热爱学生、团结协作。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共创文明校风。第五条 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风范;模范遵守法则和社会公德,仪容仪表得体,举止文明礼貌,说普通话,用规范字,不散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情绪。第六条 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及相关学科知识,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第三章 课前准备第七条 教师在备课前应详细了解学生有关情况,了解相关专业的培养目

3、标和培养计划,明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衔接。第八条 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都应对课程质量全面负责。应提前统筹、组织、安排本课程各环节的教学工作,包括制订教学日历、安排教学进度、组织实验、实习等,并且选定与教学大纲匹配的教材和参考书。第九条 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都要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数填写教学日历,教学日历在开课前交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由教研室留底备查;教材与参考书也要经教研室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第十条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积极参加教研室开展的集体备课,认真钻研选定的教材,大量阅读参考文献,写好教案,首次开课青年教师应有较详细的讲稿。教案和讲

4、稿应在教学中及时更新和完善,作为反映教师教学水平和备课情况的重要依据,是教学检查的内容之一,应保留备查。 第十一条 做好教学课件、模型、挂图、教具、演示实验等教学准备工作,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技术,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第四章 课堂教学第十二条 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掌握好教学进度。同一门课程分班教学时,其教学进度和主要内容应按照统一的要求实施教学。第十三条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按时上课。第十四条 语言表达准确简练,板书、绘图工整规范;仪表得体。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应及时听取学生及有关方面对课程教学的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5、注重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学习方法,自主学习的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 第十六条 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好课堂考勤记录,并留底备查,对于缺勤、违纪的学生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第五章 答疑第十七条 任课教师必须采取定时、定点的方式认真安排辅导答疑。辅导答疑过程中应该重视因材施教,既要帮助基础差的学生,又要注意发现与培养优秀的学生。第六章 作业(包括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设计报告)第十八条 教师应根据每门课程的性质和要求布置相应的作业。第十九条 任课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辅导教师可协助批改部分作业)。对学生按时上交的作业原则上应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的课程,

6、经学院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作业批改不得少于学生总人数的 2/3。第二十条 教师对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应做好书面记录,并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计入总评成绩内。第二十一条 对迟交作业的学生,其成绩要酌情扣分,对缺交或抄袭作业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重做。第七章 实践教学第二十二条 教师必须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安排并指导实习和工程训练。第二十三条 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除应遵守以上要求外,还应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实验教学暂行办法、西南交通大学学生实习暂行办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教学。第八章 课程考核第二十四条 课程考核按照西南交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第九章 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第二十五条 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要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两年不讲授本科课程的,不再聘任其担任教授、副教授职务。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