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安市海都医院短缺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短缺药品管理、促进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制定本制度。一、短缺药品的分类:短缺药品是指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者不可完全替代,因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及其他因素导致的,在一定区域内不能满足临床当前或者预期用量需求,存在短缺风险的药品。根据短缺药品的供应情况,将其分成三类:一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类短缺药品;二类短缺药品指连续3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三类短缺药品是指连续1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二、成立短缺药品管理工作小组:1.成员名单: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我院统一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短缺药品相关管理工作。三、短缺药品管理组织的职责:短缺药品管理工作组负责制订我院短缺药品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组织我院短缺药品识别、确认与处置,包括:收集与确认、分析与评估、上报与内部通报短缺药品信息,遴选替代药品,预防药品短缺发生及处理伦理学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