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服务行业安检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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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保安服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保安服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提高保安员安全检查服务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安全检查(以下简称“安检”)是指对进入铁路、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物品进行专业性检查,防止可能危及城市轨道交通公共设施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人员、物品(详见附件安检禁带、限带物品规定)进站、上车。第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2、为主” 、“运营 服从安全 ”、“安全与便捷并重 ”的原则,安检时间与运营时间同步,做到规范、严格、文明、高效。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保安服务提供的城市轨道交通安检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五条 负责实施轨道交通安检的保安服务企业履行以2下职责: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以下简称“运营企业”)的具体要求,开展安检组织实施工作。(一)明确安检现场负责人。(二)向运营企业提供合格的安检人员。(三)服从运营企业对安检工作的管理要求。(四)组织安检人员接受运营企业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安检工作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五)合理安排安

3、检人员在职培训和在岗工作时间。确保安检人员每年参加在职专业培训不少于 30 学时,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 100 小时。(六)健全安检人员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安检人员档案和证件,随时备查。(七)为安检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薪酬、福利、保险和食宿、工装等保障。第三章 安检岗位条件第六条 安检人员招录条件:(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安检工作。(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质良好。(三)年满 18 周岁。3(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残疾,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和传染病史,无色盲、色弱,校正视力在 1.0 以上。(五)背景审查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第七条 安检人员应符合以下上岗条件:(一)持有初级保安员证书,并在运营企业统一组织培训满 30 课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有较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三)熟练掌握安检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技能等,具备识别、处理违禁物品的能力。(四)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处置流程,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处理有关事项,具备必要的自救互救等应急处置能力。第四章 安检岗位设置及工作要求第八条 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安检作业单元标准配置人员。每台通道式安检机(须同时)配置 4 名安检人员(其中一名女性安检员) 。岗位为:指挥员 1 人、值机员 1

5、人、开包员 1 人、引导员(或安全员)1 人。每台通道式安检机实行两班制勤务模式按时轮岗、互相配合开展安检工作,覆盖整个运营时间。运营企业可以根据4乘客流量、安检设备通过能力等情况,适当调配安检人员,但需确保平峰时 3 人,高峰时 4 人;特殊时期,应根据安全防范等级要求增配安全检查人员。第九条 安检人员根据岗位配置履行以下职责:(一)指挥员负责安检岗点的安检设备及人员的管理、协调安检相关工作、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安检人员。定时向安检指挥机构报告情况,如与乘客发生纠纷的,第一时间向运营企业工作人员汇报,并请求协助;一旦发现违禁物品的,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报告驻站执勤民警。(二

6、)引导员位于安检通道前 1 米左右处,负责宣传、引导、提示乘客接受安检;协助受检人将被检物品放置在传送带上,同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遇有可疑情况,示意值机员实施重点检查。(三)值机员负责辨别通道式安检机监视器上受检行李图像中的物品形状、类别,发现、辨认违禁物品或可疑图像,将需要开箱( 包) 检查 的行李及重点检查部位通知开包员。值机员连续值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每工作日值机时间累计不超过 6 小时。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在射线区域工作。(四)开包员位于通道式安检机后,按值机员提示的重点部位和物品先控制箱包,等待物主到达并告知需要开包检查5后再实施开包程序。使用爆

7、炸品检测仪、液态危险品检查仪、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一步检查可疑物品,并随时观察受检人的神态、动作,保持警惕,做好应急处置。(五)遇有受检人携带的特殊物品,不便或无法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的,可采取人工检查方法进行检查。手检员位于金属探测门后, 使用手持金属探测器实施检查,在直视范围内与受检人保持适当距离,安检中发现可疑物品,观察并掌握可疑人员动向,遇有突发事件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告指挥员。第五章 安检勤务第十条 安检人员基本工作要求:(一)安检人员执勤时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领导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安检规章制度的现象应予拒绝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二)安检人员值岗时应

8、着制式服装,佩带工作证件,自觉维护安检人员岗位形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执勤。不得从事与安检无关的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提高安检效率。(三)坚持“男不查女 ”的安检原则,按照 “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的安 检要求,提示、引 导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进入安检区域。6(四)按操作规程做好岗前设备检查,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方法。(五)态度和蔼,检查动作规范。手检员手检力度到位,不得推拉受检查人员;开包员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第十一条 安检人员形象仪表要求:(一)安检人员执勤时要仪容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谈吐得体。(二)发型要自然大方,

9、不留奇型怪发,不染发,男性安检员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安检员须束发或盘起。 (三)执勤前不吃有异味食品、不喝酒,保持个人卫生,口腔清新。(四)不得染指甲和留长指甲,严禁在手背上纹字纹画,女安检员应淡妆上岗,不浓妆艳抹,不佩戴奇异饰物。(五)站姿应上身正直、头正目平、下颚微收、挺胸收腹、腰直肩平;双肩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右手放在左手上,不应出现双手抱胸、插兜、倚靠、不应在受检人面前背手、勾肩搭背等现象。 第十二条 安检人员文明用语要求: (一)使用普通话,语言表达规范准确,口齿清晰;称呼应礼貌得体;做到“四不 说” ,即:不说伤自尊心的 话,不说伤人格的话,不说教训、埋怨、挖苦的话,不

10、说粗话、脏话和无理7的话。(二)在引导乘客安检时,应当使用“引导词” 。内容为:“您好!请 接受安全 检查” 。(三)对需人身检查的乘客,应当使用“告知词。 ”内容为:“您好,请 打开双臂接受安全 检查” ,“请转身”, “谢谢配合”。(四)对需开包检查的乘客,应当使用“告知词。 ”内容为:“您好,您的箱包 (挎 包、箱子、行李等)需要进行开包检查,请配合” 。(五)对于乘客携带的箱包经打开确认安全后,应当使用“感 谢词 ”。内容 为: “检查完毕,谢谢合作,请拿好随身物品,祝您乘车愉快”。(六)遇有乘客不配合安检时,应当使用“劝检词” 。内容为:“ 您好!根据XX 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

11、办法第XX 条的 规定,请您接受、配合安 检”。(七)遇有乘客携带城市轨道交通禁带、限带物品时,应当使用“告知 词” 。内容 为:“您好!您携带的物品属于城市运营企业公示的禁带(限带)物品,不能携带该物品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请您主动丢弃该物品后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或者携带该物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谢谢您的配合”。第六章 安检实施第十三条 安检工作基本流程:8(一)班前准备1、在安检区内设置隔离线和人员疏导通道。2、开启安检设备,小组配合检测设备性能是否完好,设备故障及时报修。3、检查安检人员到岗、着装情况,部署安检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二)交接班1、交接班时填写安检交接班记录完成书面交接工作。2

12、、交接班内容包括:上级指示、问题及处理结果、设备情况、遗留问题、需注意事项等。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完成岗位接替后方可离岗。(三)结束作业1、关闭安检设备。2、对设备进行清点后安全存放。3、做好当日安检工作数据统计和物品处理工作。第十四条 安检工作基本程序:(一)要求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将本人携带物品放置在通道式安检机上进行检查。经通道式安检机及其他安检设备检查,对可疑物品进行开箱(包)检查,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当进行人工检查。存在疑点的物品,现场安检人员认为需进一步检查的,应当报告驻派现场公安机关进行复检。9(二)对包的底部、角部和内外侧小兜等部位开包检查时,应当要求受检人自行打开或取出物品

13、接受检查,并注意发现有无夹层。开箱(包)检查后应重新通过通道式安检机检查。(三)遇有受检人携带的特殊物品,不便或无法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的,可用人工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四)对乘客声明不宜公开检查的物品,应当征得其同意后,单独实施检查。一(五)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执勤民警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复检:1、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时,图像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物品性质的。2、用通道式安检机检查时,发现有疑似利器、爆炸物、枪或弹状物等危险物品的。一第十五条 安检操作基本规程:一一一 人身检查操作规程1、人身检查按照由上到下,由里到外,由前到后的检查顺序进行。2、提示受检人面向手检员双腿打开双手微举,手检员借助手持

14、金属探测器进行人身检查。金属探测器所到之处,手检员借助另一只手配合做摸、捏、按的动作。要特别注意检查衣领、肩胛、胸部、腋下、腰腹部、臀部、裆部、脚部等重点部位。103、如果手持金属探测器报警,手检员左手应配合触摸报警部位,以判明报警物品性质,同时请受检人员取出该物品仔细检查,防止夹带违禁物品。 4、受检人员将报警物品从身上取出后,手检员应对该报警部位进行复检,确认无违禁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检查。5、检查过程中要不间断地观察受检人的表情,防止发生意外。对女性受检人员实施手检时,必须由女性安检员进行。(二)开包检查操作规程1、实施开包检查的安检员应站立在通道式安检机传送带的出口位置。2、当值机员发现有需要进行开包检查的箱包时,应以明确的语言提示开包员,开包员请物主自行打开接受检查。3、开包检查时,开启的箱包应侧对物主,使其能通视自己的物品。4、开包员根据值机员的提示对箱包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将已查和未查的物品分开,放置要整齐有序。5、开包检查中若发现危险品、违禁品,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如遇物主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物品应带至值班室单独检查。(1)做到人、物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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