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总公司外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经营核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各项工作在公司统一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适用各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管理。第三条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法律、法规,遵守总公司、公司有关规定,做到依法经营,依法施工。第二章 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第四条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第五条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考察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当地院校或人才市场聘用有关人员。第六条 外埠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聘用人员,须按国家和当地的与劳动有关法律法规及总公司关于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新建人200821号)的要求办理用工手续、缴纳社会保险。 第七条 对承包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