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为了规范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9年12月29日颁布了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9。2010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6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质检200138号)和2006年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6)同时废止。本大纲是在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 G6001-2006)和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200138号基础上,将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锅炉操作人员的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简化了锅炉操作人员的级别,使分类更加合理。新大纲对锅炉操作人员的级别重新划分: 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 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