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为加强公司对业务招待费、劳务费、礼品费的管理,增加透明度,同时为了更好的与外部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天津顺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本规定经2007年9月4日天津顺驰物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以前公司所发的与业务招待费及劳务礼品费有关的制度、规定、决议不再执行。3. 定义3.1业务招待费是指为公司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因加班发生的加班餐费不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相关部门发生加班餐费时需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3.2劳务费与礼品费是指为了工作需要赠送给顺驰体系外部人员礼品、礼金等劳务报酬,包括出差期间支付的上述劳务报酬。4. 职责4.1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对所管辖的物业管理中心、体系的费用报销进行把控;4.2财务部出纳根据报销要求,严格审查,据实报销,所发生的费用记入相关部门的费用额度内;对未按照签批流程报销业务招待费、劳务费和礼品费的,财务部不予报销;4.3财务部每季度将各项目、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劳务费、礼品费提报给主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