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家标准局 1986年1月9日发布 GB5751-86)中国煤炭分类,首先按煤的挥发分,将所有煤分为褐煤、烟煤和无烟煤;对于褐煤和无烟煤,再分别按其煤化程度和工业利用的特点分为2个和3个小类;烟煤部分按挥发分10%-20%、20%-28%、28%-37%和37%的四个阶段分为低、中、中高及高挥发分烟煤。关于烟煤粘结性,则按粘结指数G区分:0-5为不粘结和微粘结煤;5-20为弱粘结煤;20-50为中等偏弱粘结煤;50-65为中等偏强粘结煤;65则为强粘结煤。对于强粘结煤,又把其中胶质层最大厚度Y25mm或奥亚膨胀度b150%(对于Vdaf28%的烟煤,b220%)的煤分为特强粘结煤。在煤类的命名上,考虑到新旧分类的延续性,仍保留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弱粘煤、不粘煤和长焰煤8个煤类。 在烟煤类中,对G85的煤需再测定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或奥亚膨胀度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烟煤类的界限。 当Y值大于25mm时,如Vdaf37%,则划分为气肥煤。如Vdaf37%,则划分为肥煤。如Y值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