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共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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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最新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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