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效、迅速、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小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第二条 集团公司实行两级应急救援体系,集团公司必须设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各区域公司、矿井单位及地面单位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在集团公司总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第三条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总经理及其他副职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行政正职等组成。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矿(厂)长、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矿(厂)长及其他副矿级领导担任,成员由矿(厂)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 集团公司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自身情况下设各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