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三、考核方式(一)本次考核采用计分制。区人普办按照考核细则和计分标准,根据各阶段各街道、镇普查办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计分,并实行加扣分,最后计算综合得分。(二)考核基础分总分100分。其中各项工作的基础分为:组织领导12分、宣传18分、业务工作60分、数据处理10分。(三)实行加扣分制,每项内容的加分指基础分外的加分,加分以该小项分数的40%封顶;扣分可以累计不保底。(每项内容的加分指基础分外的加分;扣分指基础分内的扣分,扣完为止。)(四)实行一票否决。在普查工作中,出现重大数据质量事故,普查数据弄虚作假,未按普查方案流程开展工作,各类普查资料迟报三天(含三天)以上,违反保密规定、遗失或泄密普查资料等情况,以及在普查“五落实”工作中,被区政府启用问责制的,经区人普办确认后,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比资格。(五)、综合计分结果,经区人普办主任办公会核准后报区人普领导小组审定。四、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一)组织领导工作(12分)1、成立普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