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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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北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代国红,提要,工作开展情况制订依据范围策略措施职责与分工技术保障信息管理资金和物资管理监督指导与评估,2013年全省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606380人,检测率为97.63%,孕期检测率达75.91%。检出阳性70例,23例终止妊娠,36例分娩,在孕11例。孕产妇用药22例,婴儿用药23例,接受至少一种干预措施的产妇人数70例。2013年共有46例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满18月,其中40例已进行HIV检测,6例未检测。发现1例18个月的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新发儿童病例。自2005年以来,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共有179例满18

2、月,其中141例已进行HIV检测,12例未检测,26例失访或未访。发现1例18个月的艾滋病抗体阳性的新发儿童病例。,目标完成情况,2013年全省孕产妇梅毒检测594864人,检测率为95.78%,孕产妇孕期梅毒检测率为73.14%,检查出梅毒感染产妇321人。2013年全省孕产妇乙肝检测603986人,检测率为97.25%,孕产妇孕期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为73.14%,检查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产妇28676人,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儿童为28367人。,制订依据,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湖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 实现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

3、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的目标根据中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2010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2010年中央财政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项资金经费下达: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90号)全国合计:8.4亿元,我省合计:2345万元项目管理:湖北省2010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鄂财社发2010116号),2011年中央财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专项资金经费下达: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201161号)我省艾滋病

4、防治资金:6617万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专项资金:2345万元项目管理:湖北省2011年中央财政艾滋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鄂财社发2010160号、2011107号),2012年中央财政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专项资金2580万元项目管理:关于下达2012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鄂财社发69号)关于2012年中央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经费的补充通知,2013年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专项资金(鄂财社发201412号):2456万元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疾控和爱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61号)关于下发20

5、13年重大公共卫生妇幼卫生项目资金下划明细的通知(鄂卫生计生办通201475号),项目范围,全省103个县(市、区),策略,措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应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措施 -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各级卫生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举办有针对性的讲座以及组织多种形式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专栏、学校课程、节假日专题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农民工、青少年及其家庭发放宣传册、小折页等宣传材料,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

6、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的相关知识水平。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在妇产科、计划生育门诊、青少年保健门诊、孕妇学校、婚前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多种服务场所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常规的医疗保健服务,发放相关健康教育材料,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利用。为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育龄妇女及其家人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的信息、医疗保健及转介服务;帮助其制定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指导其正确避孕、选择安全的性行为方式和使用安全套,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建议梅毒感染妇女在梅毒治愈后计划怀孕。,措施 - 2,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7、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措施-3,原则要求: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加强孕产期保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相关感染症状和体征的监测、安全助产等服务。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针对孕产妇综合状况及疾病感染程度,提供喂养方式指导、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方面的指导 所生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措施-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

8、毒用药方案。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期或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

9、,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

10、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2)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

11、时内)服用单剂量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同时服用AZT 4mg/kg(即混悬液0.4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或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2.选择母乳喂养者。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产妇:服用AZT+3TC+LPV/r或AZT+3TC+EFV(用法及剂量同上

12、),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出生后6周(用量同前)。(2)产妇:服用单剂量NVP 200mg,及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每天1次,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对于产后才发现的感染产妇,产妇可暂不用抗病毒药物,婴儿采用此方案)。,二、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尽早开始服用AZT 300mg + 3TC 150mg,每天2次,EFV 600mg,每天1次;或者

13、CD4+T淋巴细胞计数250/mm3时 ,还可以选择尽早服用AZT 300mg +3TC 150mg +NVP 200mg,每天2次。(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1.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2.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

14、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措施-4,措施-4,措施-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及检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HIV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HIV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措施-4,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服用范围,措施-5,2018/7/4,39,国家方案-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阳性,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

15、生儿童治疗方案,一、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方案(一)推荐方案。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单位/日,肌内注射,连续15日;2.苄星青霉素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共3次。(二)替代方案。1.若没有青霉素,可用头孢曲松,1克/日,肌内注射或静脉给药,连续10 天;2.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多西环素),红霉素500mg,每日4次,口服,连服15天。,二、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出生后应用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双臀肌肉注射。三、先天梅毒患儿的治疗方案(一)脑脊液正常者。苄星青霉素G,5万单位/公斤,1次注射(分两侧臀肌)。(二)脑脊液异

16、常者。水剂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分2次静脉滴注,连续1014天;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单位/公斤,肌注,连续1014天。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措施-6,措施-7,职责与分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职责与分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县CDC:负责孕产妇及其儿童的免费艾滋病初筛试验、梅毒、乙肝相关检测

17、,并及时向送样单位和县预防母婴传播管理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结果和信息。对HIV抗体初筛阳性者,由当地CDC协调采样,送对口HIV抗体确认机构及时进行确认实验。对梅毒初筛阳性者(第一种梅毒检测实验阳性),要及时进行确认实验(第二种梅毒检测实验),并将结果反馈至送样医疗保健机构和县预防母婴传播管理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由送样医疗保健机构结合其临床表现、流行病学史等进行诊断和后续治疗。,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整合资源,也可选定一家具备检测条件的当地医疗保健机构统一对所有孕产妇的血样进行HIV抗体初筛、梅毒初筛和乙肝相关检测,并及时向送样单

18、位和县预防母婴传播管理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结果和信息。,各级医疗机构,职责与分工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保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技术保障规范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技术保障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信息管理信息数据的收集、上报与质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时限及要求,(一)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1、表1、表1、表1,表2、表2,表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本机构填写部分)上报至本辖区的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整理、汇总和审核后,形成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

19、(汇总)表”(表1)及“预防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2)”,艾滋病报表于10前完成网络上报,各市州妇幼保健院于13日前完成网络审核、汇总上报,省妇幼保健院于每月15日前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的网络审核、汇总上报。,(二)预防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系列个案登记卡。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表3)应于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确认试验阳性结果后5日内填报。对既往已确认感染者,本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中了解其感染状态后5日内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3)应于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产褥期(分娩至42日)后5日内填报。艾

20、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3)应于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1、3、6、9、12、18个月后 5日内填报。梅毒感染孕产妇登记卡(表4-I)应于孕产妇诊断为梅毒感染后5日内填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登记卡(表4-II)应于梅毒感染孕产妇出现妊娠结局或产褥期(分娩至42日)后5日内填报。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4)应于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满3、6、9、12、15和18个月后 5日内填报,若儿童在某次随访过程中被诊断为先天梅毒感染或已明确排除感染,则填报完成同期对应的随访登记卡后结案。,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审核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上报的各类个案登记卡,并于

21、各类个案登记卡填写完成后5日内,完成艾滋病网络报告,并将相关的原始登记及系列个案登记卡留存备案。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对系列个案登记卡在县级上报后5日内完成网络审核上报 。,资金和物资管理,资金和物资管理,孕产妇及婴儿补助经费的管理,艾滋病检测筛查(含耗材)试剂:5元/人(2010年3元/人)孕产妇抗病毒药物:3000元/人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1000元/人孕产妇CD4和病毒载量检测:240元/人+1400元/人,资金和物资管理,孕产妇及婴儿补助经费的管理,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相关检测(血常规、肝、肾功能等)200元/人住院分娩补助3000元/例,其余由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提供中止妊娠补助100

22、0元/例阳性HIV所生婴儿人工喂养补助1800元/例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婴儿机会性感染预防用药补助200元/对母子,资金和物资管理,孕产妇及婴儿补助经费的管理,梅毒检测试剂(含耗材):5元/人治疗费用:100元/对(2010年未单列),资金和物资管理,孕产妇及婴儿补助经费的管理,乙肝检测试剂:7元/人(2010年10元/人)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元/人,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管理,咨询采样补助:3元/人检测费: 2元/人(2010年无)随访:800元/感染产妇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随访及管理补助: 800元/对母子,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

23、经费管理,市级技术指导与培训: 2万/市州(2010年1万)县级技术指导与培训:0.5万/县(2010年0.2万),数据信息系统设备及维护:0.5万/县( 2010年0.15万、2011年0.3万),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管理经费补助流程及要求,省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每半年依据各市、州在网络直报中上报的信息,核实工作量后,将补助经费下拨至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市州妇幼保健机构再下拨至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省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将加强相关信息管理,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对有HIV感染阳性孕产妇漏报的地区,每出现1例漏报扣减经费2000元。对随访不到位、上报信息不及时、信息不全或不准确

24、的地区,将酌情扣减经费。,经费补助标准,终止妊娠的HIV感染孕产妇,及时填报了“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表2)”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2)”,每例补助1000元。分娩的HIV感染孕产妇,及时填报了“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况登记卡(表2)”,“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表2)”及1、3、6、9、12、18个月的“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表2)”,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免费的抗病毒药物,开展婴儿早期诊断检测及12月龄及18月龄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每例补助住院分娩费用3000元,婴儿人工喂养费用1800元,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相关检测费用200元,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婴儿机会性感染预防用药经费200元,工作经费800元,共计6000元。,监督指导与评估,2018/7/4,74,2018/7/4,7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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