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出差制度及补助标准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规定:第一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1) 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计划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目的地)、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拟定天数。(2) 出差人凭标准的出差计划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三日内报销相关费用。第二条出差审核权限(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二)省内出差:三日内和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三)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第三条出差按正常上班予以计薪。第四条出差天数核定出差在外按照中午12:00核定:中午12:00前离开工作城市的按一天算,中午12:00后离开工作城市的按半天算;第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或总经办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