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 林 省 村 民 委 员 会 换 届 选 举 操 作 规 程 的 通 知各市(州)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为切实做好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确定的“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的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根据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相关政策法规,省民政厅对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吉林省民政厅2013年8月5日吉林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 2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保障
2、村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吉林省实施 办法、吉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民政部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我省农村基层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一章 选举准备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省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出部署后,市、县、乡三级应成立由本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市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政策规定;2.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现状调查;3.结合本
3、地实际,将国家和省有关选举的政策规定具体化,部署本辖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提出时间要求;4.组织选举工作培训,对县级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5.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及时查处有关信访问题;6.组织检查验收,总结辖区换届选举工作;- 3 -7.汇总有关数据,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二)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政策规定;2.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现状调查;3.制定本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时间;4.组织开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5.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选举
4、工作培训;6.印制选票、参选证、委托投票证以及选举用的各种文书、统计报表等;7.指导和监督所辖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期间的工作;8.受理、查处换届选举期间有关信访问题,并回复信访人;落实上级对有关信访问题的督办意见;9.组织检查验收,总结辖区选举工作;10.汇总有关数据,及时上报市(州)民政局或省民政厅; 11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2.办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三)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政策规定;- 4 -2.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现状调查;3.制定本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具体选举日期;4.
5、组织实施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5.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选举工作培训;6.经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同意,可以印制选票、参选证、委托投票证以及选举用的各种文书、统计报表等;7.指导各村的选举工作;8.受理、查处有关信访问题,并回复信访人;落实上级对有关信访问题的督办意见;9.组织检查验收,总结辖区选举工作;10.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1.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完成印章、财务、档案等移交工作;12.办理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调查研究市、县、乡三级应分别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弄清本辖区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6、,重点了解历次选举情况、干部现状、群众的思想动态等。(二)制定方案市、县、乡三级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级换届- 5 -选举工作方案。1.方案的制定程序。由民政部门根据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以及换届选举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拟制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2.方案的主要内容。方案应重点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日程安排、指导机构以及经费预算等。三、动员部署选举方案制定后,市、县、乡三级应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和动员。会议内容应包括:传达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提出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7、公布有关选举规定,讨论研究选举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四、组织培训(一)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市、县、乡三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二是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村级选举工作骨干。(二)培训方式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市级主要培训本级以及所辖区、县(市)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县级主要培训本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工作人员、乡镇- 6 -相关工作人员和重点村难点村的选举工作骨干;乡级主要培训所有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工作骨干。(三)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选举实施方案、选举工作手册及选举常识;选举经验
8、与教训;选举材料的书写与保存等。五、经济责任审计县级人民政府应下发通知,对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审计对象包括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审计结果应当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10日前公布。为确保如期完成审计工作,各地可提前部署。第二章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一、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及工作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村应当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一)人员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一般为五人或者七人,- 7 -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
9、;其近亲属或其本人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继续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二)产生方式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委员会不能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由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主持者。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其成员名单要向村民公告,并报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同时应制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公告式样如下:(三)工作职责1.起草本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2.宣传并组织村民学习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公 告经本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了第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
10、员,现将名单 公布如下:主 任: 成 员:、 、村民对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印章)年 月 日- 8 -法规和政策规定;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4.培训本村选举工作人员;5.公布选举日、投票具体地点和时间;6.负责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审查参加选举村民的资格,公布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发放参选证;7.组织推选村民代表;8.组织候选人的提名,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9.宣传并介绍候选人,主持选举竞职演讲会议;10.办理委托投票手续;11.做好领取选票、布置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等投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2.主持选举大
11、会的投票工作,鉴别确认不规范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并上报选举结果和当选名单;13.颁发当选证书;14.主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移交;15.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6.受理并处理村民对选举提出的各种异议;17.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变更及任期(一)成员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9 -1.未按法定程序产生的;2.主动提出辞职的;3.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者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的;4.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经村民举报被查实的;5.其近亲属或其本人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缺的,可
12、以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按原推选方式进行重新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变更情况应及时向村民公布并上报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二)任期村民选举委员会任期自推选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完成交接工作后终止。三、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制定(一)起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据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结合村情实际,在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起草本村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主要内容1.本届村民委员会岗位设置和成员职数(实行定岗选举的明确具体岗位);2.登记参加选举村民的条件、时间;- 10 -3.村民代表名额确定及推选方式;4.选举工作人员的提名;5.候选人的资格条件;6.提名候选人日期及投票方式(实行无提名候选人选举的明确报名截止日期);7.正式选举的时间及投票场地安排;8.办理委托投票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9.上届村民委员会与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交接时间; 10.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的时间安排;11.换届选举的组织保障措施等。(三)审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报乡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第三章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参加选举的资格条件(一)登记的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以本村正式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无身份证的以居民户口簿为准);2.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实际居住;3.享有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