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点道路整治工程类南京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道路整治工程类建设项目除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一、基本要求(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应配备专业配套的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项目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履行设计质量责任,在工程现场派驻设计代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经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并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三项以上同类工程设计经验。(三)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责任,建立项目监理部,并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总监理工程师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并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四)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施工项目部,并在质量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