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量化考核办法为了营造健康有序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维护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建立物业企业量化考核机制,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标准(总分12分)1、对行业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下发通知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2分;未按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进行限期整改的,每次扣6分。2、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每次扣4分;违反物业管理行业习惯做法,侵害业主利益的,每次扣2分。3、在未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完善物业管理权更迭工作程序的情况下,突然停止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业主群体性事件的,每次扣8分。4、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调查确认,采取围标、串标、低成本报价等方式恶意竞争的,每次扣4分;与业主委员会串通,恶意解聘原物业企业的,每次扣6分。5、经行业主管部门调查确认,为业主有效投诉的。其中: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每次扣2分,业主的合理诉求不落实的,扣2分,服务态度恶劣(打骂业主等过激行为)的,每次扣6分;未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侵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