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X有限公司精益改善项目奖励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公司精益管理、共同提升企业经营效率的积极性,通过全员改善创新、小改小革促进企业技术革新、管理提升和工作改善,切实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增强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精益改善项目是指单位、项目组或个人,在公司生产技术、设备、环保、管理等方面开展的创造性劳动,通过方法的改善或创新,切实为公司经济效益、运营效率的提高做出了贡献的项目。第二章 项目评审机构及其职责第三条 公司成立精益改善项目评审委员会,总经理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委员会委员。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各类精益改善项目的评审及奖励审定;(二)负责10万元及以上资金投入或涉及流程再造、组织架构调整等重大变革的精益改善项目立项的最终审批;(三)负责精益改善项目的效果核实、收益测算等环节的争议审定;(四)负责公司精益改善项目评审小组人员名单的审定与调整。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小组,是精益改善项目评审与管理工作的归口责任机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