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标准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施行施工现场标准化,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法令、条例和有关编制的。 1.3 施工企业的各主管部门考核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水平,评选文明施工企业、文明工地等都应以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4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津市境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第二章评定办法及等级划分2.1 评定办法 2.1.1 “文明工地 评定要以标准为依据,按各分项标准评分、汇总。 2.1.2 本标准按“三清、六好、一保证 分为十个分项。各分项检查实行百分制。评定等级时,按表中要求换算为标准分,汇总后,以综合标准分为准。 2.1.3 检查时采取观感、实测、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等方法。 2.1.4 项目减分最多以应得分为度。 2.1.5 评分时如遇缺项,按下列公式计算:分项得分=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得分之和/该分项实查各项目应得分之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