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多学科联合诊疗管理办法为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宗旨,提高医务人员对疑难病症的诊治能力,促进各学科融合,协调多学科(亚专科)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规范、高效地开展临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多学科联合诊疗”来自三个及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形成相对固定的专家组,针对某一器官或系统疾病,通过进行定期定时的临床讨论会,提出诊疗意见的临床治疗模式,即多学科联合诊疗(Multi Disciplinary treatment)团队,以下简称MDT团队。MDT是医疗业务协作组织不属于二级业务科室,不具备独立人事权,不作为独立经济核算单元,原则上不新增工作场地和人员编制。团队的运行实行负责人负责制。第二条 我院门诊或住院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多学科联合诊疗:1、门诊或住院病人所患疾病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或综合解决者;2、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者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3、恶性肿瘤患者;4、其他需要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患者。第三条 申请或成立MDT团队应当满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