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为规范医务室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制定本制度。一从事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按照本制度,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服从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及监控部门的统一管理。二医疗废物实行全程化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交接制度。三医疗废物要分类收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及容器内。任何个人不准转让买卖,流失医疗废物;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堆放、倾倒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四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暂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避免阳光直射。五执行国家卫生部、环保总局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的规定。六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来医务室回收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要进行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专心-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