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授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共4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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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函授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一、入学及注册1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原始证件(身份证、准考证等),按期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及时向山东建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以下简称成人教育学院)请假,并附相应证明(事假单位证明,病假医院证明。2新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应和招生录取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相符。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入学考试中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冒名顶替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查究。3新生缴费后办理注册手续。以后每学年在上学年第二学期末办理下一学年的缴费注册手续,以取得该学年的学习资格。二、学籍变动1休学与复学(1)函授、业余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准予休学:经医院诊断患有某种疾病须停课做长期治疗、休养;单位工作需要,须在外地工作;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2)休学手续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持有关证明到成人教育学院函授夜大部办理。经成人教育学院批准,发给休学通知书,休学申请自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3)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如休学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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