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4:工程移交及维保管理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 工程移交管理要求1分户验收:1.1分包人完成施工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将对本工程进行100细部及系统性功能检查,分包人应逐项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2承接查验:2.1完成工程施工及相关验收后,须按照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完成资料和实体的承接查验移交工作(先资料移交,后实体移交)。2.2在交付前10天内完成承接查验,销项率达到95%以上且不存在系统性功能问题,若未完成,按附件4罚则进行处罚,同时承担全区公共部位所产生的水电能耗分摊费用。2.3分包人须提交关于本工程各系统、设备等操作、维修、紧急程序等手册,并负责训练发包人或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关员工关于本工程的操作、维修, 至操作人员能独立且熟练操作,并能处理简单的设备故障。2.4分包人须提交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