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部局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市水利局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及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受托监管,监管的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对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无偿调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形式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三、资产管理职责 各单位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以及规定权限范围内的资产处置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