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基本建设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单位以新增工程效益或扩大生产能力等为主要目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的原则,正确处理投资效益与资金供应的关系。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合理编制项目财政资金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