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投诉与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1.医疗安全管理基本规定1.1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或过错并导致患者人身、财产、精神受到损害,或者对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其它服务不满意,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权益者称之为医疗投诉;如通过解释沟通后仍不能理解,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采取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称之为医疗纠纷。1.2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三条途径,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务部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1.3医务部总体负责全院医疗安全。住院病人和急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医务部负责接待并处理;门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负责接待并处理。其他方面的投诉由医务部或门诊部接待后根据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