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堰完小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 学校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疾病预防、体育设施安全、大型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教师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班主任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值日教师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四、值班人员(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学校财务人员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利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