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职称推荐业绩量化评价办法(试行)(2013.10.28学院职称推荐组讨论通过,2014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推荐工作改革,发挥职称推荐对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的促进作用,强化教师提高职称申报中业绩的质量意识,参考省科技厅人才项目评审指标体系、郑州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学院关于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职责(修订版)和兄弟院校业绩评价办法,提出我院职称推荐业绩评价办法如下:一、基本原则构建基于满足学校职称评审条件基础上的,围绕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导向明确、便于操作的重要业绩评价办法,其结果将作为职称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教学业绩评价办法教学业绩在满足学校评审条件前提下,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从事理论教学,申请副教授、教授者,任现职期间,每学年为本科生进行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教学效果优良。申请教授者能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主干课)。2.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