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按照县委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一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76号)和关于盱眙县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第二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的通知(2015128号)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相关行政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后,各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健全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为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具体规定如下:一、行政审批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履行对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职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审批单位不再对已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行政审批局委托原审批单位审批的事项除外。 二、单位监管 1.审批过程中需相关单位勘察的,由审批局在电子政务网进行相关信息推送。各单位收到信息后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勘察,并将勘察意见通过电子政务网或书面推送至审批局;2. 审批过程中需各监管单位提供总量控制参数、监测数据,专项或行业规划、专家评审意见的,各单位在收到行政审批局需求信息后无条件提供; 3.项目审批结束,行政审批局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