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尾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尾矿设施造成危害,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尾矿设施是指公司尾矿贮存设施、浆体输送系统、澄清水回收系统、渗透水回收系统、排洪系统等设施。 二、尾矿设施在投入使用前由公司组织安全检查、验收、评估并经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方可投入使用。尾矿库闭库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由公司组织。 三、尾矿设施运行过程中,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和技术规定认真做好输送、放矿、筑坝、回水及坝体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记录。 四、负责尾矿库安全巡查及维护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 六、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尾矿库设施进行安全检查(69月主汛期进行班检查和105月进行日检查);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安全员、技术人员对尾矿库进行安全检查(69月实施周检查,105月实施月检查);公司安环部安全抽查(不定期)和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汛期(69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