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商局年报填写须知 1、本报告书仅限企业每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内容应真实反映企业存续经营实际情况,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3、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于报告当年的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公示。6月30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 4、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填写“无”。 5、企业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6、本报告书填报中涉及到金额信息项的以万元为单位,可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7、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8、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其中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