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幼儿园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幼儿园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三条 建立在幼儿园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兼)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幼儿园所属范围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 建立由教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