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共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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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的具体办法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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