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管理,加快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城管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和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以城市管理协管员为重点考核对象,机关干部和联合执法中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二、考核原则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局和本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以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上岗出勤情况、城市管理工作以及市容市貌和投诉处理情况为重点,以强化执行能力、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全方位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三、考核方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地进行督查。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每月检查不少于12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每月按扣分情况核算各中队绩效奖;每季度对各中队计算分数排名。四、考核罚则根据督查考核对象违纪违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以及扣分细则扣除相应分值,并实施以下处罚: 1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