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 行)第1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新型房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参考国家及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中建材投发 2009150 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境内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在境内承接并实施的、实际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承包类项目;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指在境外承接并实施的工程承包类项目,以上两类项目不包含境内外资本运营、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境内外资本运营、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后评价管理参照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中建材投发200915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后评价指在境内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就该项目的前期论证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以及(试)生产运营等全过程和项目目标、效益、影响及持续性,按照初期设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的客观、系统综合分析和评价,找出差距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