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湄潭县教育系统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三联完小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学年分配:以年人均积分100分计算:一、基本绩效类(50%)50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1、教师教育教学及能力工作: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及临时性工作(20分)。(1)教学计划。(2分)(2)备课教案。(2分)优秀2.1分、差1.9分(3)上课。(6分)上课必须按照学科计划有规律地上课;体育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集中活动20分钟以上;整节课学生不能离开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