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紫阳县焕古镇中心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工作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加强考试工作管理,严格考试制度,是树立良好学风,确保教学质量,达到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制定考试管理相关细则。一、考试的组织各年级的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编定学生考号,统一排定教师监考。二、考试的试卷1、订卷:由教务处负责。2、分卷:由教务处负责。 3、试卷的装订和收管: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及时收取,清点试卷,整理整齐后交到教务处,由专人负责装订试卷。三、监考教师的职责1、监考监考要认真负责,按学校安排的考试时间完成监考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必须向教务处请假。2、各位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考试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核对科目和考场。3、监考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试场,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和分卷工作,待开考铃响后,方可答卷。4、发卷后,监考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写好班级、姓名、考号,说明试卷有关注意